台南市南關社區大學教師成長與公共實踐激勵辦法(試行)
中華民國115年4月20日行政會議通過
壹、 宗旨 為鼓勵南關社區大學教師持續深化專業知能、拓展社區經營視野與提升公民素養,特訂定本辦法。期能透過進修補助,支持教師將創新思維與公共議題融入教學實踐,共同深耕南關地方學。
貳、 適用對象 申請時在職並有實際授課事實之南關社大教師。
參、 獎助標準與額度
1. 補助金額:每位教師每次申請上限為 新台幣 3,000 元(採實支實付)。
2. 年度總額:每年(春秋兩學期)全校教師進修補助總經費上限為 30,000 元。
3. 分配原則:本獎助採「先申請先核准」制,至該年度總經費核支完畢為止。為兼顧資源分配之公平性,前一年度已獲本辦法補助之教師,次年度由尚未申請之教師優先申請(優先權期限由本校另行公告)。每位教師每學年度以申請一次為限。
肆、 獎助範疇 申請進修之主題應與下列領域相關:
1. 社區與社會關懷類:社區營造、地方創生、環境與生態保育、田野與文史調查、社會議題講座等。
2. 自我成長與美學類:情緒管理、自我探索、潛能開發、瑜珈靜坐、傳統藝術、民俗技藝、美展與文創活動等。
3. 專業職能提升類:教學創新、AI工具應用、或與個人授課領域相關之深度研習等。
伍、 申請與結報流程
1. 事前申請:教師應於進修活動開始前填具申請表,交由課務專員經校長核定後取得補助資格。
2. 憑據報支:進修結束後,憑報名費、交通票根或住宿發票經校務專員協助辦理核銷。
3. 成果分享:獲補助之教師,核銷時需提交一份成果報告(含 2 張活動照片。檔案格式請至校網下載),或受邀於本校相關教師聚會進行經驗分享。
陸、 附則
1. 本校得視年度財務情況,調整補助人數上限與補助金額。
2. 本辦法由校長核定後公告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附件:社大講師參訪申請書.doc,社大講師參訪成果報告.do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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