社團組織實施辦法 : 南關社區大學

臺南市南關社區大學
社團組織實施辦法修正一
2007.03.25
宗旨
南關社區大學積極輔導社團,鼓勵學員參與社團,其目標及願景:

    1. 提供有相同興趣、理念的同學,繼續提升學術知識、藝能技能的機會,並與學校積極配合,藉以創造新的生活經驗。
    2. 發揮學術、生活藝能課程之所學,自主性規劃社團活動,以回饋社區,豐富社區多元風貌。
    3. 關心公共事務,關懷弱勢族群,積極投入社區活動,提升社會整體生活品質。

實施辦法
(1)凡本校學員因共同興趣、結合社大課程暨關心公共事務之理念,憑藉社團活動,扶攜弱勢族群,積極參與、回饋、活化社區者,皆得依據「臺南市南關社區大學-社團組織實施辦法」向本校申請設立學員自主社團。社團成立不符「臺南市南關社區大學-社團組織實施辦法」規定及本校社團宗旨者,不得申請自主社團登記。
(2)社團申請4步驟:
Step1>本校學生10人以上發起,至社大辦公室領取社團申請書,或上網下載社團申請書檔案使用。

Step2>召開籌備會議,由各社團在不違反本實施辦法下,自行訂定「社團申請書」內容
1.社團申請時間
2.社團名稱
3.社團宗旨
4.指導老師
5.社團組織章程-包含(1)總綱;(2)社員;(3)社團運作方式;(4)組織規範;(5)功能組及各幹部職權;(6)經費;(7)其他事項;(8)幹部及社員組織分工名冊
6.年度課程計畫
7.年度社區活動企劃
8.其他重要事項
 



Step3>向社團專員提出「社團申請書」(一式兩份,請自行存留備份)申請
 

Step4>經社大審核通過公告後,頒發社長、副社長當選證書,頒授社旗。始得以本校社團名義舉辦及參與各項活動。

社團運作須知
(1)南關社大所有社團之成立與對外名稱皆需冠以南關社大之名,並應積極、協力參與社大活動及重要會議。
(2)招生
社團無論採自行招生或透過社大窗口方式招生,均須納入社大學籍管理系統。
(3)評量
1.各社團應自設評量標準,如:學習紀錄(文字或影音)、研究紀錄、幹部意見、自我評量、指導老師意見、活動成效等。
2.配合學校舉辦「期末社團成果展」之展演活動,呈現各社團學習及社區服務的成果。
(4)解散
社團運作如違背善良風俗、脫離社大宗旨、對於社大活動與會議配合度低、進行不當社會活動、不當營利行為,或私自以南關社大名義向外募款,社大得公告解散該社團。
(5)社區服務時數登錄-活動通告表
*活動前一個禮拜
社長需於每一社區服務活動前,提報活動通告表(包含「活動名」、「活動地點」、「服務時間」、「活動內容」、「參與社員名單」),以利評估登錄社區服務時數。
*活動後一個禮拜
提供當次社區服務的學員簽到資料、活動照片及相關圖文資料,以利存查。
(6)提供備查記錄
1.學期開始前
社團之年度課程計畫、社區活動計劃,應於新年度學期開始前交付社團專員,以利整合規劃社團發展、協調校務事宜。
2.成果展兩週前
*社團之學習成果、服務活動記錄及自設評量資料,應於「期末社團成果展」   兩週前交付社團專員,以利評鑑及資料存檔。
*須對社員公開社團經費使用明細,並提供資料於社團專員,以昭公信。
社區大學提供社團的資源

  1. 提供諮詢顧問,協助課程規劃、活動規劃、教育訓練等。
  2. 不影響表訂例行課程使用原則下,依學校行政現況配合提供教室、器材。
  3. 以社區大學為窗口,協助社團對外申請活動運作經費。
  4. 協助不定期為社團提供公開展演之空間與機會。
  5. 於社區大學設置社團信箱,以利社務溝通、交流。
  6. 社團凡符合臺南市志願服務法規規定,可由社大代為申請提供「志願服務證」、俾利發給志願服務紀錄冊(為志工服務總登錄,由本校向教育局申請)。
  7. 個人獎勵:因服務績效良好,由本校頒發獎狀表揚之

團體獎勵:積極推動社區服務之團隊,經本校評鑑後表揚之。

  1. 學員實際社區服務之活動時數,累計60小時可優待選修一門課程。每學期至多選修兩門課(達優待選修時數後,須於一年內選修完畢)。
友善列印頁
傳送此文章給好友



網友個人意見,不代表本站立場。對於發言內容,由發表者自負責任。
發表者 樹狀展開